安康职业技术学院_录取规则,助学政策
作者:小编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19-07-29 10:09次
摘要:团结一心,需要学会沟通。合作第一步,从敞开心扉开始。遇到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想急切的去解决它,这就需要互相交流沟通,把心凝聚在一起,大家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团结一心,需要学会沟通。合作第一步,从敞开心扉开始。遇到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想急切的去解决它,这就需要互相交流沟通,把心凝聚在一起,大家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贡献自己的力量,还愁问题解决不出来吗?
学校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分4个层次进行:初中起点中专、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高中起点三年制高职、面向三校生的单招大专。初中起点招生通过中考报名考试录取程序面向陕西省内考生进行,高中起点高职招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面向陕西、重庆、四川、湖北、河南等省市招生录取,单招大专按国家单招报考有关规定进行。
统招高考生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4.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在计划保证的条件下原则上确保录取。
5.录取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凡是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的规定,录取专业原则上不能转换,如确需转换专业的考生,同科类考生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7.退档: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上年度已被我院录取且没有报到的考生一律退档。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约为5%左右。
3.国家特困生资助:3500元/年,资助比例约为10%左右。
4.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2500元/年,资助比例约为30%左右。
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校方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缴纳。
2.学生在毕业前考取特岗、从医从教者,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3.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1、凡是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其户口(农业户口、非农户口)是否迁转,一律采取自愿迁转原则。如确需迁转户口,统一迁转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请新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注意户口迁转证上的持证人姓名、性别必须同通知书上的姓名同一(不得使用同音字或谐音字),不得变更、不保留空白、不得涂改。由户口所在地户籍警察填写,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院保卫处。
2、新生凭我院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到原籍县、市(区)招生办提取个人纸介档案,档案应妥善保存,不得拆封、不得涂改,入学时交校区学生科。新生是中共党员的,请到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办理党员关系手续,转入我院党委办,是团员的请转入我院团委。新生所有纸介质档案、证明、户口迁移等证件一律自带,禁止邮寄,以免丢失。
3、我院学生床上用品八件套(被套、床单各2件;被褥、毛巾被、枕芯、枕套各1件)。由学院统一招标购买,其它小件日用品由学生自备。学院给每位新生备有存放衣物的更衣柜,不提倡新生自备箱子。
4、我院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在安康火车站、西康高速安康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如深夜22时前到达请新生提前打电话与我院招办联系。22时后到达的,请自行安排食宿,次日来学院报道。
5、新生报到时,将入学通知书、准考证、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档案、户口、党、团关系等贵重证件妥善保存,按要求上交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专业设置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有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项目专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1个,中央财政支持计算机应用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1个,安康市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基1个,5个省级重点专业;3门省级精品课程。
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前教育、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项目专业(2个):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
省级精品课程(3个):微生物检验、诊断学、基础护理学。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及安康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费5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助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费5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会计、汽车营销与服务、学前教育学费4500元/年;物流管理、物流信息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小学教育学费4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每年预收教材费500元,在学生毕业前按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学校简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分4个层次进行:初中起点中专、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高中起点三年制高职、面向三校生的单招大专。初中起点招生通过中考报名考试录取程序面向陕西省内考生进行,高中起点高职招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面向陕西、重庆、四川、湖北、河南等省市招生录取,单招大专按国家单招报考有关规定进行。
统招高考生录取规则:
1.所有考生一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4.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在计划保证的条件下原则上确保录取。
5.录取专业,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所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凡是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依据教育部的规定,录取专业原则上不能转换,如确需转换专业的考生,同科类考生可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经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7.退档:执行生源省的相关规定,上年度已被我院录取且没有报到的考生一律退档。
国家奖学金、资助金、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措施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约为5%左右。
3.国家特困生资助:3500元/年,资助比例约为10%左右。
4.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2500元/年,资助比例约为30%左右。
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校方安全责任保险,费用由学院全额缴纳。
2.学生在毕业前考取特岗、从医从教者,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3.应征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在校期间学费补偿。
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已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1、凡是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其户口(农业户口、非农户口)是否迁转,一律采取自愿迁转原则。如确需迁转户口,统一迁转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请新生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转手续,注意户口迁转证上的持证人姓名、性别必须同通知书上的姓名同一(不得使用同音字或谐音字),不得变更、不保留空白、不得涂改。由户口所在地户籍警察填写,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学院保卫处。
2、新生凭我院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到原籍县、市(区)招生办提取个人纸介档案,档案应妥善保存,不得拆封、不得涂改,入学时交校区学生科。新生是中共党员的,请到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办理党员关系手续,转入我院党委办,是团员的请转入我院团委。新生所有纸介质档案、证明、户口迁移等证件一律自带,禁止邮寄,以免丢失。
3、我院学生床上用品八件套(被套、床单各2件;被褥、毛巾被、枕芯、枕套各1件)。由学院统一招标购买,其它小件日用品由学生自备。学院给每位新生备有存放衣物的更衣柜,不提倡新生自备箱子。
4、我院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在安康火车站、西康高速安康站设有新生接待处,如深夜22时前到达请新生提前打电话与我院招办联系。22时后到达的,请自行安排食宿,次日来学院报道。
5、新生报到时,将入学通知书、准考证、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档案、户口、党、团关系等贵重证件妥善保存,按要求上交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专业设置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有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项目专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1个,中央财政支持计算机应用实训基地1个,省级示范性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1个,安康市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基1个,5个省级重点专业;3门省级精品课程。
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前教育、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项目专业(2个):护理专业、医学检验技术。
省级精品课程(3个):微生物检验、诊断学、基础护理学。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及安康市财政局、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学费5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助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学费50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会计、汽车营销与服务、学前教育学费4500元/年;物流管理、物流信息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小学教育学费4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每年预收教材费500元,在学生毕业前按使用情况进行结算。
关键词: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助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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