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_2018年录取规则
作者:招生办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3-04-15 11:52次
摘要: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校自创立以来,获得了许多的荣誉奖项。学校办学成绩优异,办学成果得到了企业和家长的一致认可。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学校自创立以来,获得了许多的荣誉奖项。学校办学成绩优异,办学成果得到了企业和家长的一致认可。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幽雅,占地800多亩,建筑面积25万平米,图书馆纸质图书25万册,电子图书1200GB,各种现代化、信息化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学院下设信息工程系、数字传媒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文化教育系和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五系两部,开设应用电子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等19个专业,构成了以电子信息、机电、财经与传媒类共同发展的专业体系。
2018年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考生所报专业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的专业或其它专业录取。投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省招办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执行。
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按照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再进行任何加试。
学历证书的颁发
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为统招生,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日制专科文凭。进入我校就读的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可在三年级第二学期参加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入普通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另外,学校为在读高职(专科)的在校生提供继续教育的形式完成本科学业的条件,可使在校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关键词: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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