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_2019招生章程
作者:张老师来源:招生之家时间:2023-03-27 00:02次
摘要:“唯自信,方从容。”佛家的话是否可以这样延伸:唯有你的光辉,能漫过多雾的山岭,唯有你的汗水,能够穿透磅礴的磐石,当你带着自信逆行甚远,你所受的苦,都会变成脚下的铺路石。
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新的、现代化、规范化的全日制电子科技类高等民办院校。学院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资格,国家计划内统招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招生计划:学校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各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为主要依据,制定分省来源计划,由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招生对象: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是本年度参加高考的毕业生。
录取原则
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高考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学校对生源地各项加分(降分)政策予以认可。不限制应试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考生被录取后,若对报考专业不满意,入学后根据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可给予专业调换,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也可提前到我院或我院在当地招生办登记报名,我院优先录取,并提前预定环境优雅的四人间公寓。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复查,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复查(包括体检)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和各省招生办的规定,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同时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升学、就业、公务员招考、户籍落转等方面待遇。
奖优助困,体系完善
1、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企业和学校多种类型的奖学金,用于表彰学业优秀的学生,奖励面30%以上;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社会慈善助学金等资助,受助面39%以上;
3、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大学3年学业无忧。
国家奖学金 8000元/年/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生
特困助学金 3500元/年/生
一般特困助学金 2500元/年/生
生源地无息贷款 8000元/年/生
五年制大专(前两年) 1500元/年/生
4.我校有1.2G校园网全校覆盖,学生在校内可以免费上网。
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斐然:学院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创造了深造的机会,为学生集中组织复习,每年都有一批学生顺利升入本科院校学习,升学率在同等院校中名列前茅。
乘车路线
城西乘324路、火车站乘500路、南门外乘323路直达,火车站乘229、239、603等路到电视塔转323路到电子科技学院站向东。
关键词:陕西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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